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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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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合作培训比选公告

2026/5/18 75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本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青白江区技工学校)就本校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培训项目组织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合作培训

项目地点: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校内(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祥红路889号)

资金来源:技能培训收费(补贴)

项目预算金额:预计9.5万元/年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结算。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最高限价:叉车司机:人民币780元/人、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人民币980元/人。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比选文件作无效处理。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

报价范围:本次比选仅针对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两类作业证书取证合作培训,其他专业的取证合作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后续学校如需新增其他专业取证合作,可与成交供应商以补充协议方式另行约定相关事宜。

项目要求:为本校学员提供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全流程培训及考试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书第三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以下特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实施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3.信誉良好,准售后行业规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存在隶属关系、关联关系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报价;

6.供应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三、项目服务要求

本次服务要求同时适用于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培训,供应商需分别按品类落实全部服务内容:

1.供应商需根据教学需求,为两类培训学员分别提供正版理论培训软件,开通理论培训账户,辅导理论考试学习,监督学员学习进度,确保学习时长达标。

2.供应商须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叉车司机、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考核大纲要求,分别配备具备相应资质、资历深厚、实操能力强的培训教练,制定标准化实操培训计划,组织学员开展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确保学员达到国家规定的考试合格标准。

3.供应商需安排人员协助学校对两类参训人员的报名资料、身份信息等进行分类整理、核对及系统录入,按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审批材料,确保资料提交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本项目全部培训及相关服务工作,不得将学员转让、转包给其他培训机构实施教学,不得擅自分包项目内容。

5.供应商负责统一组织两类参训学员参加所有对应特种作业证书考试,分别承担学员从培训地点至考试地点的交通费用,确保考试组织工作安全、有序。

6.培训服务过程中,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学员服务体系,针对两类培训分别响应学员及学校的咨询和需求,妥善处理培训及考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7.在3年服务期限内,供应商需持续保持培训服务质量,配合采购人完成每年的服务履约评估,按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培训方案。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最高限价要求进行,比选文件中的报价单须明确唯一报价,不得设置选择性报价;两类品类报价均需单独列明,不得合并报价。

2.报价仅针对本次约定的叉车司机、低压电工培训,不得包含其他任何专业培训费用,后续补充协议约定的新增专业费用另行核算。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顺序编制、装订比选文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比选文件作无效处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需明确覆盖叉车、电工培训品类);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信用中国”“四川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5.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及无四川省内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技术响应文件

1.报价单见附件)

2.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比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密封要求:供应商须将全套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鲜章,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

2.递交时间2026年5219:00-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递交地点: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校内(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祥红路889号)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并签字确认。

七、比选评审

1.采购人成立比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次项目的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

2.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3.评审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在满足本项目全部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两类培训综合报价总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审细则由评审小组现场确定,核心为分项单价均不超限价且整体报价最优)。

4.成交候选人确定: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1名备选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确定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学校官网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与采购人接洽并签订首年服务合同;《成交通知书》、报价文件、本比选公告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首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评估合格后,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依次类推至 3 年服务期满。

2.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学校供应商档案。

3.后续采购人新增其他专业取证合作时,与成交供应商按补充协议方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项目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成都市青白江区技工学校

 :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祥红路88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80797905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履约保证金等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踏勘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可提供必要的配合。

3.本比选通知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通知书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次采购约定的3年服务期及一年一签方式,采购人拥有最终履约评估及续签决定权,评估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年度合同约定为准。

 

 

 

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青白江区技工学校

2026年518        

 

 

附件:叉车司机、低压电工作业取证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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